这次检查,一是检查新冠疫苗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、口罩、红外体温计(额温枪)等疫情防疫相关物资,是否落实经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、是否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、是否从正规渠道购进产品,是否购进、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、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、失效、淘汰的医疗器械;是否严格查验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证明文件。二是检查进货查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,相关信息是否能够追溯;医疗器械储运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。三是检查冷链管理的医疗器械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;是否按照贮存条件、医疗器械有效期限等要求对贮存的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等。
根统计,截至目前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57人次,检查医疗机构21家次,检查药店364家次,排除各类安全隐患106个,通过检查,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疫情防控物资安全管理,有力保障了全县疫情防控防护物资质量安全和有序供应。